作者:admin日期:2024-11-11 08:10:59浏览:59 分类:资讯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会议强调,各省级政府可设置3年左右过渡期,逐步有序实现改革目标。
毫无疑问,这一“确定”直抵民心,令人欣慰。医保管的是百姓的“救命钱”,其制度设计的核心就是互助共济。但是,现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功能上更多还是用于个人报销,做不到共渡难关,甚至一个家庭之间成员也不能共享,因此“遇事兜不住,无事就沉睡”,改革就是要回归医保互助共济的初衷,实现个人账户新旧使命的转接。
此次国常会从四个维度聚焦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其中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这不仅能够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而且惠及的人群更广,发挥的作用也更大,未来还可延伸到更多与医保相关的领域,从而让医保回归本初。
当前,我国基本医保制度主要以住院等“大病”保障为主,各地建立的门诊保障也集中在重、大、特、慢病等按病种付费保障,按人头付费的普通门诊保障远远不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人均积累额只有2300元左右,但当年职工医保人均住院费用已超过1.1万元。另一方面,我国职工医保的住院率从2012年的13.5%快速上升到2018年的18.3%。这说明我国个人账户的积累保障功能有限,很难缓解生病时或老年后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且未能发挥应有的约束功能,参保人在就医时倾向于住院“挂床”,造成医疗资源和医保资金的大量浪费。这也说明,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大有必要。
事实上,在此之前,国内已有多地对此进行了尝试或探索,从其实践效果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也是推动人们就医行为改变、落实分级诊疗的重要举措之一,从长远看有利于激励基层提升慢病和健康管理水平,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此次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的举措,只要落地落实,必将带来新的、更多的红利。
此外,在推动医保个人账户的合理、高效和精准使用的同时,也需要在管理思路上具有更宽的视野,更灵活的措施。为应对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等新挑战,职工医保制度还应当从重点保大病、保住院向保小病、保门诊延伸,最终实现既保大也保小,住院和门诊保障相均衡等,以期充分发挥医保作用,助力健康中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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